法制網訊 記者吳亞東 通訊員張寧 潘吳宏 8月11日凌晨1時許,福州倉山對湖派出所民警在開展夜查酒駕行動時,遭遇一名駕駛員的暴力阻礙。但最終檢測結果顯示,該駕駛員並未達到酒後駕駛的標準,但他卻因為無證駕駛且妨害執法,被公褐藻糖膠安機關依法處以行政拘留處罰。
  8月10日晚20時許,陶某開車到某朋友家吃飯,因抵擋不住朋友的勸酒,就喝了兩杯啤酒。凌晨時分,陶某執意開車回家,遇上了正在開展夜查酒駕行動的對湖派出竹北買房所民警。正當民警拿出酒精測試儀讓陶某進行檢測時,陶某卻推開車門意欲逃跑,結果因半路摔跤未能得逞。
  眼見逃跑無望,陶某先主動向民警求情,遭拒後又惱羞成怒,對執勤民警推搡、踢蹬、辱罵,直到他被民警當場制服並帶上警車後,還在用手指努力摳挖咽喉,意圖將喝進去的酒吐出來情趣用品。到了派出所,百般掙扎的陶某在民警近2小時的開導後,才最終願意配合血液酒精濃度檢測。檢測報告顯示:陶某的血液酒精濃度僅14mg/100ml,尚達不到酒後駕駛20mg/100ml血液酒精濃度的處罰標準。
  看到報告結果,陶某異常興奮,並急切想回家。對比之前的激烈的反應,起了疑心的民警立即通過警務平臺查詢,發現陶某於半年前曾因醉酒駕駛被警方查獲SD記憶卡,目前正屬於取保候審階段,而且駕駛證已被註銷。
  “能否出示一下你的駕駛證?”面對民警的質問,陶某終於如實交代出因害怕再次被民警查出酒駕,法院會加重對其之前醉駕的量刑,所以才做出過激舉動的實情。目前,陶某因無證駕駛違法和涉嫌暴力妨害執行公務罪名,已被倉山警方依法執行刑事拘留。  (原標題:喝酒未達燒烤酒駕標準 卻因無證駕駛阻礙公務被刑拘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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